作者:佚名 来自:CSDN
(1) 类名首字母应该大写。字段、方法以及对象(句柄)的首字母应小写。对于所有标识符,其中包含的所有单词都应紧靠在一起,而且大写中间单词的首字母。例如: ThisIsAClassName thisIsMethodOrFieldName 若在定义中出现了常数初始化字符,则大写static final基本类型标识符中的所有字母。这样便可标志出它们属于编译期的常数。 Java包(Package)属于一种特殊情况:它们全都是小写字母,即便中间的单词亦是如此。对于域名扩展名称,如com,org,net或者edu等,全部都应小写(这也是Java 1.1和Java 1.2的区别之一)。
作者:Arthur J.Riel 来自:《OOD 启思录》
你不必严格遵守这些原则,违背它们也不会被处以宗教刑罚。但你应当把这些原则看成警铃,若违背了其中的一条,那么警铃就会响起。
-----Arthur J.Riel
(1)所有数据都应该隐藏在所在的类的内部。p13
(2)类的使用者必须依赖类的共有接口,但类不能依赖它的使用者。p15
(3)尽量减少类的协议中的消息。p16
作者:robbin 来自:hibernat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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